| 索 引 号: | 11371700MB285398X5/2024-12312 | 分 类: | 政策问答平台 |
| 发布机构: | 菏泽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4 年 10 月 18 日 |
| 标 题: |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 发布日期: | 2024 年 10 月 18 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内容概述: |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 ||
- 索 引 号:11371700MB285398X5/2024-12312
- 分 类:政策问答平台
- 发布机构:菏泽市农业农村局
- 标 题: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 成文日期:2024 年 10 月 18 日
- 发布日期:2024 年 10 月 18 日
- 内容概述: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答: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由报废部分补贴与更新部分补贴两部分构成,资金安排包括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和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两部分。报废部分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详见附件3),报废20马力以下的拖拉机,补贴额提高到1500元;报废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播种机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按不超过50%提高报废补贴标准,单台最高报废补贴额不超过3万元;报废并更新购置采棉机,单台最高报废补贴额由3万元提高到6万元。对2024年6月21日起提交报废补贴申请的,按调整后的报废补贴标准执行,对已领取报废补贴的,补齐差额部分补贴。更新部分补贴标准按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相关规定执行。其中,报废联合收割机、播种机、水稻插秧机、采棉机、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谷物(粮食)烘干机并购置同类机具的购置与应用补贴也可使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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